上海聚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施经理
13764805621
扫一扫 加微信
所在地区:
主营行业:医疗设备、医用耗材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械注进20183211856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
销售渠道:
器械类别 | 三类医疗器械 | 科室 | 全科 |
功能 | 其他 | 标准目录 | 手术室/急救室/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|
耗材类别 | 其他分类 | 进口 | |
家用与否 |
产品介绍:
【结构及组成】:该产品由主机(861388、861389)、电池(临床用电池989803150161、989803150171和临床用充电电池989803150241)、充电器(861394)、HEARTSTART SMARTPADS III 电极(989803149981单套和989803149991五套)、婴儿/儿童用钥匙(989803150031)、ECG3导联线(AAMI:989803150041和IEC:989803150051)、Q-CPR附件(CPR显示仪989803149941、CPR显示仪连接线989803149951、CPR显示仪病人用粘性电极989803163291)、数据卡、蓝牙收发器模块和HeartStartFR3软件组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:该产品用于终止病人的心室纤维颤动(VF)和心动过速(VTs)症状,能够为病人提供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、Q-CPR急救,也可为病人提供非诊断性的ECG显示。在急救场合中使用。该产品应由受过操作培训及基本救护支持(BLS)、高级救护支持(ALS)或其他医生授权的紧急医疗救援计划培训的急救人员使用。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适用于没有反应、停止呼吸的疑似心跳骤停(SCA)的成人及体重达到25千克或年龄在8岁以上的小儿。配合使用“婴儿/儿童用钥匙”时,半自动体外除颤治疗可用于体重小于25千克或8岁以下的小儿。该产品与CPR显示仪连用时,可指导急救人员对疑似心脏骤停(SCA)的病人(至少年满8岁或体重达到25千克)实施心肺复苏(CPR)。该产品与ECG3导联线连接时,对除颤治疗有反应、意识清醒或呼吸正常、但可能有心区不适的患者,提供心率的非诊断性ECG显示。
聚慕不生产医疗产品,所有产品均来自生产厂商,代理商,经销商。如有侵权请联系:021-6881-2286,我们会第一时间回复您。
招商政策:
①及时提供货源,确保全国范围内2~10天内到货;
②实行区域独家代理,确保运作者权益;
③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,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;
④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;
⑤完成任务年终返点;
⑥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;
代理商要求:
①有长期合作的决心;
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;
③完善的销售网络;
④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;
⑤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;